开头先声明一下:我不歧视狗也不歧视女人。

故事还得从今天早上的时候开始,小神午饭回家路上,忽见远方一美女出现,顿时眼睛以适合的角度瞄了过去(此招须做到对方无法察觉你在盯她),哎呦,看来这次眼镜没事,还行…(解释一下,通常看到远方有一美女出现的标准不是脸蛋 而是身材,因为以多数色狼的视力,很难在25米以外直接从脸蛋来判断),她的手太招摇了,除了个包,还有条绳子,顺着绳子看见一瘦弱小狗(品种,性别无法判断,小神还没饥渴到对狗感兴趣),这狗还真是响应目前的经济萧条,瘦弱得我恨不得直接让它安乐死,为了表示我不歧视狗,也就没这样做。突然贼鄙视这个女的,不是歧视,你要遛牧羊犬或藏獒犬就算了,这么可怜的你也遛,你没看唐伯虎点秋香么?旺财啊!我以为你已经被华府的人埋了诶!

这个事让我想象力飞快攀爬,突想,以后绝不取会遛狗的女孩为妻。这种人多数家里都有些钱的,还得有点无聊,如果有其他事做还会遛狗?我本来就不大喜欢这种娇生惯养的孩子,细皮嫩肉的,我又不是娶了吃的,就不花“冤枉情”了。不过这种精神空虚的要么是男朋友多得不要命,要么就是女(性)朋友少得要命。使不得,使不得,以小神的经济状况,别说供不起老婆了,就连小强估计也有点捉襟见肘。弄不好,老婆对我爱还会从我的身上逐渐转移到狗身上,哪天吃饭的时候温柔地说:小神,吃饭了!在我哦了一声后,撇个眼说:“我叫我们家那条狗,没叫你!”我怎么无私到能和一条狗一起分享老婆的爱呢?

但一想还是不对,我也不能和一只鸟分享啊!这事还得从晚上吃饭回来说起。路上抬头见前面走着一个提着鸟笼的女生(大家注意到前面的判断标准之后就知道我的意思了,但多数背对我的女生我都尽量不用美女二字形容,以此来避免落差极大的失望。)。为了避免从3500点掉到1800点的强烈绝望感我也尽量不看背对我的女生的正面,除非我看到迎面走来的男生死盯着她看。没仔细看鸟笼里的鸟,也许有也许没有,这些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女孩至少家里或朋友是养鸟的。养鸟的女孩子会比遛狗的更高级一点,能无聊到遛鸟的女孩子实在比看到老爷爷不下象棋还少。至少这类人很喜欢鸟,很喜欢小动物,不杀鸡杀鸭的(这点经验推断出来。)这种女孩子要么是没啥鸟事,要么就有很多鸟事(可能是专业研究鸟类的生殖和生活习性的),很明显还是容易流失她对我的爱,离婚的时候还会把其中一只叫小神的鸟“善待”一段时间。

回到宿舍后再一想,还是使不得,即使不遛狗不遛鸟,还可能遛猫,遛鱼什么的。所以后来还是把选妻的标准提了一档,坚决不娶会遛动物的女孩为妻。

细心的同志应该会想,她要跑去遛男人了,那我不得跟另一个或几个男人共同分享她的爱,显然这个比以上那些还更不能容忍,所以最后终于确定了一个大原则,就是小神的老婆应该具备一个条件:不会遛动物与男人!

以上言论在小神未结婚前始终具法律效力,小神结婚后的最终解释权归小神所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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